卷五百二十九 ◎礼仪部八
○五祀
《礼记·祭法》曰:王为群姓立七祀,曰司命,曰中霤,曰国门,曰国行,曰太厉,曰户,曰灶。诸侯为国立五祀,曰司命,曰中霤,曰国门,曰国行,曰公厉。大夫立三祀,曰族厉,曰门,曰行。适士立二祀,曰门,曰行。庶人立一祀,或立户,或立灶。(郑玄注曰:五祀,门、户、中霤也。此者小神,居人之间,司察小神也。)
又《月令》曰:孟春其祀户,孟夏其祀灶,季夏其祀中霤,孟秋其祀门,孟冬其祀行。(馀吉,吉礼门。)
《白虎通》曰:何谓五祀者?门、户、灶、井、中霤也。
又曰:《曲礼下》记云:天子祭天地、四方、山川、五祀,岁遍;诸侯方伯祀山川,祭五祀,岁遍;士祭其先。凡祀有废之,莫敢举也;有举之,莫敢废也。非所当祭而祭之,名为淫祀,无福。祭五祀所以岁遍何?慎五行也。
《五经异议》曰:大戴说礼器云:灶者,老妇之祭。许君按:《月令》孟夏之月,其祀灶,五祀之神,王者所祭,非老妇也。郑玄曰:灶神祝融是老妇。
又曰:王为群姓立七祀:一曰司命,主督察人命也;二曰中霤,王宫室居处也;三曰门,四曰户,主出入;五曰国行,主道路也;六曰大厉,主杀也;七曰灶,主饮食也。
《汉书》议曰:祠五祀,谓五行金木水火土也。木正曰勾芒,火正曰祝融,金正曰蓐收,水正曰玄冥,土正曰后土,皆古贤能治成五行有功者也,主其神祀之。
《魏名臣奏》曰:秦静议云:祭法七祀有国行,今《月令》谓行为井,是以俗废行而祀井。武帝始定天下,兴复旧祀,造祭祀门、户、井、灶、中霤。文帝称诏。静按:凡诸祠祀,所以尊敬神灵,不宜称诏。高堂隆议曰:国、中霤、门、井、灶多不遍,惟祀在者,故曰祭。五祀在於庙,今每门、户辄祭之,自汉以来,非旧典也。祭井自汉,从水类,不列五祀,宜除井祀行。《世本》曰,征作禓五祀。(征者,殷王八世孙也。禓者,强死男也。谓时难索宣驱疫逐强死鬼也。五者,谓门、户及井、灶、中霤也。)
傅玄《五祀议》曰:礼大记云:室中央中霤,谓四霤之中也。祭於漏井,盖失之矣。七祀之文,皆云祀行而无井,祭灶而不祭井,於事则阙。夫设祀者,非惟报功而已,亦神道设教,使民慎之幽冥也。臣以为帝之都城,宜祭一门,正宫一门,正室一户,井、灶、中霤,亦各择其一正者祭之。
○四望
《尚书·舜典》曰:正月上日,受终于文祖。在璇玑玉衡,以齐七政,肆类于上帝,禋于六宗,望于山川,遍于群神。岁二月,东巡狩,至于岱宗,柴,望秩于山川,肆觐东后。(孔安国曰:望秩于山川者,以尊卑祭之也。五岳视三公,四渎视诸侯,其馀小者,或卿、大夫、伯、子、男。)
《周礼·春官上》曰:大宗伯之职,国有大故,则旅上帝及四望。(四望,五岳、四镇、四渎也。)
又《春官》曰:小宗伯之职,掌兆五帝于四郊,四望、四类亦如之。
又《春官上·典瑞》曰:掌玉瑞玉器之藏,四澥裥邸,以祀天、旅上帝。两澥裥邸,以祀地、旅四望。
又《春官下·大司乐》曰:春奏《姑洗》,歌《南吕》,舞《大韶》,以礼四望。
《公羊传·僖下》曰:夏四月,卜郊,不从,乃免牲。犹三望,三望者何?望祭也。则曷为祭?祭太山、河海。山川有能润于百里者,天子秩而祭之。(此皆助天气成功,故祭天及之。)
《五经通义》曰:王者所以因郊祭日月、星辰、风伯、雨师、山川何?以为皆有功于民,故祭之也,皆天地之别神从官也。缘天地之义,亦欲及之,故岁一祭之。礼日于南门外,礼月、四渎于北门外,礼山川、丘陵西门外,祭风伯、雨师于东门外,各即其位也,以是明之。其祭之奈何乎?曰祭日者悬,祭月者毁,祭风者明,祭雨者布疏,祭山川者沉,各像其貌也。
《三辅黄图》曰:宰衡王莽奏曰:冬至,使有司祭天神于南郊,高祖配而望群阳。夏至,使有司祭地祇于北郊,高后配而望群阴。
《隋书·志》曰:梁朱异议,郑众云四望谓日月星海。郑玄云谓五岳四渎。寻二郑之说,互有不同。窃以望是不即之名。凡厥遥祭皆有斯目,岂容撅褛星海,拘于海渎。请今天司有关水旱之义,爰有四海、名山、大川能兴云致雨,一皆备祭。
○高禖
《礼记·月令》曰:仲春,玄鸟至之日,以太牢祀于高禖。天子亲往,后妃率九嫔御,醴礼天子所御,带以弓韣,授以弓矢,立于高禖之前。(蔡邕《章句》曰:高禖,祀名也。高犹尊也。禖者,所以祈子孙之祀也。天子所御谓后妃以下王妾御者。韣,弓衣也。祝以高禖之命,饮以醴酒,带以弓衣,尚使得男者也。郑玄注曰:玄鸟遗卵,娥简狄吞之,生契,后以为禖官,嘉祥而立祀也。)
《汉书》曰:太子据立为皇太子。初,上年二十九,乃得太子,甚喜,为立禖,(张晏曰:禖,求子禖神。)使东方朔、枚皋作禖祝。
《续汉书》曰:仲春之月,立高禖,祀于城南,礼以特牲。
《五经异议》曰:王者一岁七祭天地。仲春,后妃郊禖。禖亦祭天也。
《五经要议》曰:契母简狄以玄鸟至之日,祀于高禖而生契。高禖者,盖先王所以祈子孙之祀也。玄鸟感阳而至,集人栋宇,有孳乳之祥,故重其至日,因以用事。
《五经异议》曰:郑记曰:玄鸟至之日,以太牢祀于高禖。注曰:高辛氏世娀简狄吞燕子而生契,后王以为禖官,嘉祥其祀焉。王权问曰:"以注言之,先商之时,未有高禖。《生民》诗曰:'克禋克祀,以祓无子。'传以为古者必以郊禖焉。姜嫄禋祀上帝而生稷,是则郊禖之祀,非以生契之后立也。"谯乔答曰:"先商之时,自必有禖氏祓除之祀,位在南郊,盖亦以玄鸟至之日。然其所禋,乃于上帝娀简狄吞一子之后。王以为禖官,嘉祥祀之以配帝,谓之高禖。"
晋束晳《高禖坛石议》曰:元康六年,高禖坛上石破为二段,诏书问置此石来几时?出何经典?今应复不?博士议:礼无高禖置石之文,未知造设所由。既已毁破,无可改造设。高辛氏有简狄吞卵之祥,今此石有吞卵之象,盖俗说所为,而史籍无记。可但收聚,复于旧处而已。太常以为吞卵之言,盖是逸俗之失义。因今毁破,便宜废除。下四府博士议。贼曹属束晳议:夫未详其置之故,而欲必其可除之理,理不可然。按《郊祀志》,秦汉不祀高禖,汉武帝《五子传》武帝晚得太子,始为立禖,其事未之能审。
许慎《五经异说》云:山阳民祭,皆以石为主。然则石之为主,由来尚矣。其此象矣,而祭礼龟策。祭器敝则埋之,而改置新石。今破则宜埋而更造,不宜遂废。收集破石,积之故处,于礼无依,于事不肃,思所未安也。时公卿从太常所处,此议不用。其后得高堂隆故事,魏青龙中造立此礼,诏书更镌石,令如旧置,高禖坛上埋破石,入地一丈。
《隋书·礼志》曰:梁太庙北门内道西有石,文如竹叶,小屋覆之,宋元嘉中修庙所得。陆澄以为孝武时郊禖之石,然则江左亦有此礼矣。后齐高禖为坛于南郊,傍广轮二十六尺,高九尺,四陛三坛。
○祷祈
《周书》曰:四月,孟夏,王初祈祷于宗,乃尝麦于庙。
《毛诗·甫田》曰:琴瑟击鼓,以御田祖,以祈甘雨,以戒我稷黍,以穀我士女。
又《生民·行苇》曰:曾孙惟主酒醴,维醹酌以大斗,以祈黄耇。
又《臣工·噫嘻》曰:春夏祈穀于上帝也。(祈犹祷求。)
《周礼·春官上·小宗伯》曰:小宗伯掌大灾,乃执事祷祠于上下神祗。
又《春官下》:太祝掌六祝之辞,以事鬼神,祈福祥,求永贞。(马融传曰:神,天神;鬼,人鬼;祗,地祗也。)
《礼记·月令》曰:孟春,是月也,天子乃以元日祈穀于上帝。
《左传·襄上》曰:郊祀后稷,以祈农事也。
又《定上》曰:鲁昭公出,故季平子祷于炀公。九月,立炀宫。(平子逐君,惧而请祷于炀公。昭公死于外,自以为获福,故玄其宫。)
又《哀上》曰:卫太子祷曰:曾孙蒯聩敢昭告皇祖文王、(周文王。皇,大也。)烈祖康叔、文祖襄公:郑胜乱从,(胜,郑声公名,释君助臣为从于乱。)晋午在难,(午,晋定公名。)不能治乱,使鞅讨之。(鞅,赵简子名。)
《论语·八佾》曰:王孙贾问曰:"与其媚于奥,宁媚于灶。何谓也?"(王孙贾自周出仕于卫也。宗庙及五祀之神皆祭于奥。室西南隅谓之奥。)子曰:"不然。获罪于天,无所祷也。"(明当媚其尊者。夫灶者,老妇之祭。)
又《述而》曰:子疾病,子路请祷。(祷,谢过于鬼神。)子曰:"有诸?"(观子路晓祷礼否。)子路对曰:"有之。诔曰:祷尔于上下神祗。"(诔天神之辞也。)子曰:"丘之祷久矣。"(孔子自知无过处。)
《五经异义》曰:《礼·祭法》云:天子有祧。远庙曰祧,将祧而去之,故曰祧。去祧曰坛,去坛曰墠。皆藏于祖庙,有事则祷,无事则止。
《说文》曰:吉事求福为祷。
《汉书》曰:文帝曰:"昔先王远施不求其报,望祀不祈其福。今吾闻祠官祝厘,(如淳曰:厘,福。)皆於朕躬,不为百姓。夫以朕之不德而专飨,独美其福,百姓不与,是重吾不德也。其令祠官致祀,无有所祈。"
《东观汉记》曰:邓太后尝体不安,左右忧惶,至令祷祠,愿以人为代。太后闻之,即谴怒,敕掖庭令以下,何故乃有此不祥之言。左右咸流涕,叹太后临大病,不自顾而念兆民。后病瘳,岂非天地之应与?
《晋中兴书》曰:大旱经久。太兴四年四月始雨,有奏应报赛宗庙山川。中宗诏曰:"祈庙云报赛,非奉尊上辞也。吾意有疑,以为旧山川有许报,故雨赛,非大事不应告庙。臣子无要君之道,黩祭称赛,於礼有违。"
《唐书》曰:宪宗谓宰臣曰:"穰灾祈福之说,其事信否?"李藩对曰:"臣窃观自古圣达,皆不祷祠。故楚昭王有疾,卜者谓河为祟,昭王以河不在楚,非所获罪。孔子以为知天道。仲尼疾病,门人子路请祷。仲尼以为神道助顺,系於所行,已既全德,无愧屋漏,故答子路云:'丘之祷久矣。'《书》云'惠迪吉,从逆凶',言顺道则吉,从逆则凶。《诗》云'自求多福',则祸福之来,感应行事。若苟为非道,则何福可求。是以汉文帝每有祭祀,使有司敬而不祈。其见超然,可谓盛德。若使神明无知,则安能降福?必其有知,则私己求媚之事,君子尚不可悦也,况于明神乎?由此言之,则履信思顺,自天佑之,苟异于此,实难致福。故尧舜之务,惟在修已以安百姓。管仲云:'义于人者和于神。'盖以人为神主,故但务安人而已。虢公求神以至危亡,王莽妄祈以速汉兵。古今明诫,书传所记,望陛下每以汉文、孔子之意为准,则百福具臻矣。"上深嘉美之。
又曰:文宗开成中,以久旱,分命郡官遍祠祈祷于紫宸殿,对宰臣忧形於色。宰臣以星官所奏,"天时当尔,乞不过劳圣虑"。上凛然改容曰:"朕为天下主,无德及人,致此灾旱。今又谪见于上,若三日不雨,当退归南位,更选贤明以主天下。"宰臣呜咽流涕,各请罪,乞免相位。是夜,澍雨大洽。
又曰:孔戣为广州刺史。先是,准诏祷南海神,多令从事代。戣必自越风波而往。韩愈为潮州,作诗美之。
《华阳国志》曰:梁辅为郡五官,时天大旱,请雨不降。辅出祷,乃积薪祝神曰:"二日不雨,则欲自焚,谢罪百姓。"言终而雨。
《长沙郡耆旧传》曰:祝良为洛阳令,时亢旱,天子祈不得。良乃曝身阶庭,告诚引罪,自晨至中,紫云沓起,甘雨登降。民为之歌曰:"天久不雨,烝民失所。天王自出,祝令特苦。精符感应,滂沲而下。"
《列仙传》曰:历阳有彭祖仙室,前世云,"祷请风雨,莫不辄应"。常有两虎在祠左右,今日祠讫即有虎迹。
《异苑》曰:晋简文既废世子道生,次子郁又早卒,而未有息嗣。濮阳令在弟前祷至三更,郁有黄气自西南来,逆室前,尔夜幸李太后,而生孝武皇帝。
《韩子》曰:卫人有夫妻祷者,而祝曰:"使我无故得百束布。"其夫曰:"何少也?"对曰:"益是,子将以买妾。"
《吕氏春秋》曰:昔殷汤克夏,而天下大旱,五年不收。汤乃以身祷于桑林曰:"余一人有罪,无及万方。万方有罪,在予一人。无以一人之不敏,使上帝神伤民之命。"于是剪其发,丽其手,自以为牲,用祈福于上帝。民悦,雨乃大至。
《淮南子》曰:圣人者,不耻身贱而愧道之不行;不忧命之短而忧百姓之穷也。是故禹为水以身解于阳肝之河,汤为旱以身祷于桑林之下。圣人之忧民,如此其明也。
《太平御览》 宋·李昉
卷五百三十 ◎礼仪部九
○斋戒
《易·系上》曰:明于天之道,而察于民之故,是兴神物,以前民用,圣人以此斋戒。(洗心曰斋,防患曰戒也。)
《周礼·天官·冢宰》曰:祀五帝,则掌百官之誓戒,与其具修。(祀五帝谓四郊及明堂。誓戒,要之以刑,重失礼也。《明堂位》所谓各扬其职,百官废职服大刑,是其辞之略也。具所当共修扫除粪洒。)前期十日,帅执事而卜日,遂戒。(前期,前所诹之日也。十日,容散斋七日,致斋三日。执事,宗伯太卜之属。既卜,又戒百官以始斋。)
《礼记·曲礼》曰:斋者不乐不吊。(为哀乐则失正,散其思也。)
又《檀弓》曰:是故君子非有大故,不宿于外;(大故谓哀忧。)非致斋也,非疾也,不昼居于内。(内,正寝之中。)
又《王制》曰:天子斋戒受谏。(岁中群臣奉岁事,谏王所当改为也。)司会以岁之成质于天子。(司会,冢宰之属,掌计要者,成计要也。质犹平也,平其计要。)冢宰斋戒受质。(赞王受之。)大乐正、大司寇、市三官以其成从质於天子。(大乐正,于周宗伯之属。市,司市也,于周司徒之属。从,从于司会也。)大司徒、大司马、大司空斋戒受质,百官各以其成质于三官。大司徒、大司马、大司空以百官之成质于天子,(百官,此三官之属。)百官斋戒受质。(受,平报也。)
又《郊特牲》曰:孔子曰:"三日斋,一日用之,犹恐不敬。二日伐鼓,何居?"(居读为姬,语之助。何居,怪之也。伐犹击也。斋者止乐,而二日击鼓,则是成一日斋也。)
又《郊特牲》曰:斋之玄也,以阴幽思也。故君子三日斋,必见其所祭者。(斋三日者,思其居处,思其笑语,思其志意,思其所乐,则见之也。)
又《玉藻》曰:将适公所,宿斋戒,居外寝。
又《祭义》曰:古者天子、诸侯必有养兽之官,及岁时,斋戒、沐浴而躬朝之,牺牷祭牲必於是取之,敬之至也。
又《祭义》曰:致斋于内,散斋于外。斋之日,思其居处,思其笑语,思其志意,思其所乐,思其所嗜。斋三日,乃见其所为斋者。
又《祭统》曰:及时将祭,君子乃斋。斋之为言齐也。斋不齐,以致齐者也。是故君子非有大事也,非有恭敬也,则不斋。不斋,则于物无防也,嗜欲无止也。及其将斋也,防其邪物,讫其嗜欲,耳不听乐,故记曰:"斋者不乐。"言不敢散其志也。心不苟虑,必依于道。手足不苟动,必依于礼。是故君子之斋也,专致其精明之德也。故散斋七日以定之,致斋三日以齐之。定之之谓斋。斋者,精明之至也,然后可以交于神明也。(定者,定其志意。)是故,先期旬有一日,宫宰宿夫人。夫人亦散斋七日,致斋三日。(官宰,守宫官者也。宿读为肃。肃犹戒也,戒轻肃重也。)君致斋于外,夫人致斋于内,然后会于太庙。
又《坊记》曰:子云:"七日戒,三日斋,承一人焉以为尸,过之者趋走,以教敬也。"(戒谓散斋也。承犹事也。)
又《表记》曰:子曰:"斋戒以事鬼神,择日月以见君,恐民之不敬也。"
《礼记外传》曰:凡大小祭礼,必先斋,敬事天神人鬼也。斋者,敬也。斋其心,思其貌,然后可以入庙。斋必变食,去其荤膻。居必迁坐,易其常处也。故散斋於外,致斋於内。(外者,公寝也。内者,寝中小室。)大祀散斋七日,(祭曰犹远客意散。)致斋三日,(致者,至也。就祭曰近。)则十日斋矣。祭前旬外之日,则有司戒告内外,内外百官斋谓之夙戒。(夙,早也。)中祀七日,(则散斋四日。)小祀三日。(《月令》,秦书也。当战国之际,大小祭祀惟三日,散斋二日,致斋一日。)
《春秋合诚图》曰:黄帝请问太一长生之道,太一曰:"斋戒六丁,道乃可成。"(丁取能丁宁,常戒惧也。)
《家语》曰:季桓子将祭,斋三日,而二日锺鼓之音不绝。冉有问于孔子,子曰:"孝子之祭也,散斋七日,慎思其事;致斋三日而一用之,(精一而用之也。)犹恐不敬。而二日伐鼓,何其?"
《论语·乡党》曰:斋,必有明衣,布。(明衣亲身名,所以自洁清也。其物以布为之。)斋,必变食,居必迁坐。
又《述而》曰:子之所慎:斋,战,疾。(此三者,人所不能慎,而夫子慎之。)
《史记》曰:蔺相如谓秦王曰:"赵送璧时,斋五日。今大王亦宜斋。"遂许斋五日,舍相如广成传舍。秦王斋五日后,乃设九宾于庭,引相如。
又曰:秦二世梦白虎啮其左骖马,杀之,心不乐。问占梦人,曰:"泾水为祟。"二世乃斋望夷宫,阎乐杀之,更立子婴为王。
《汉书》曰:萧何荐韩信于汉王。何曰:"王宜择日斋戒,设坛场具礼,乃可拜为大将军。"至拜,乃韩信也,一军大惊也。
又曰:宣帝诏曰:"乃者凤凰甘露降集京师,嘉瑞见,修兴太一、五帝、后土之祠,祈为百姓蒙福。鸾凤万舞,集止于旁。斋戒之暮,神光显著;荐鬯之夕,神光交映。或降于天,或登于地,或从四方来集于坛。上帝嘉飨,海内承福。"
《续汉书》曰:殇帝崩,太后与兄车骑将军邓骘定策禁中。其夜,使骘持节,以王青盖车迎安帝,斋于殿中。
范晔《后汉书》曰:周泽字稚都,为太常。尝卧疾斋宫。其妻哀泽老病,就问所苦。泽大怒,以妻子犯斋禁,遂收送谢罪。当世疑其诡谲,时人语曰:"生世不谐,作太常妻。一岁三百六十日,三百五十九日斋,一日不斋醉如泥。"
干宝《晋纪》曰:刘毅为司隶校尉,常斋而疾。其妻出看之,表解斋。
《唐书》曰:贞元九年冬,德宗以是岁有年,蛮夷朝贡,思亲告郊庙,于祀事尤重慎。及将散斋,谓宰臣曰:"在礼,散斋归正寝,摄心奉祭,不可闻外事。其常务勿奏。"乃斋于别殿。及命皇太子诸王行祭者,皆受誓一日。
又曰:贞元中,德宗方有事于郊庙,诏以皇太子为亚献,亲王终献。上令问柳冕当受誓戒否。冕奏准开元礼并以前七日,受誓戒词云:"各扬其职,不供其事,国有常刑。"冕以誓皇太子,更其词云:"各扬其职,肃奉常仪。"
又曰:宪宗元和中,南郊阴气凝闭,浃旬不开,宰臣议请改日。上曰:"郊庙事重,吾斋戒有日,岂可废乎?"至享献之际,景物澄清,人情大悦。
《鬼谷子》曰:周有豪士,居鬼谷,号为鬼谷先生。苏秦张仪往见之。先生曰:"吾将为二子陈言至道,子其斋戒,择日而学。"后秦、仪斋戒而往。
《庄子》曰:颜回曰:"吾无以进矣,敢问其方。"仲尼曰:"斋,吾将语若。"颜回曰:"回之家贫,惟不饮酒、不茹荤者数月矣。若此则可以为斋乎?"曰:"是祭祀之斋,非心斋也。"回曰:"敢问心斋?"仲尼曰:"若一志无听之以耳,而听以心,无听之以心,而听之以气,惟道集虚,虚者,心斋也。"
又曰:梓庆削大木为锯。锯成,见者惊,犹鬼神。鲁侯曰:"子一何巧矣!何术以至此?"曰:"臣工人,何术之有。虽然,有一焉。臣为锯,未尝敢以耗气也,必斋以静心。器之所以凝神者,其是与。"
又曰:祝宗人玄端以临牢筴,说曰:"汝奚恶死?吾将三月牺。汝十日戒,十日齐,藉白茅加汝肩,尻于绸俎之上。"
《韩子》曰:燕王欲巧,卫人请以棘刺之端为猴。成,功人曰:"君欲观之,半岁不入宫,不饮酒食肉,雨霁日出视之,晏阴之间,而棘刺之,母猴乃可见也。"燕王固养之,不能观也。
《搜神记》曰:王业,和帝时为荆州刺史,每出行部,沐浴斋洁以祈于天地,当启佐愚心,无使有枉百姓。在州七年,惠风大行,苛慝不作。
○傩
《礼记·月令》季春日,命国傩,九门磔攘,以毕春风。(《洪范传》曰:言之不从,则有大祸。犬属金也,故磔之于九门,所以抑金扶木,毕成春功。东方三门不磔,春位不杀,其盛德所在无所攘。)
又《月令·仲秋》曰:天子乃傩,以达秋气。(此傩之阳气,恐阳暑至此不衰,害亦将及,故傩以通秋气。方欲助秋,故不磔犬。)
又《月令·季冬》曰:命有司大傩,旁磔以送寒气。(大傩为岁终逐阴除疫以送寒气,故周官命方相氏率百隶索室驱疫以逐之。旁谓王城四旁十二门也。磔谓磔犬于门也。春磔九门,冬礼大,故遍磔于十二门,所以扶阳抑阴之义。犬属金,冬尽春兴,春为木,故杀金以助木气。)
又《郊特牲》曰:卿人裼,(裼,强鬼也。谓时傩索室驱疫逐强鬼也。裼或为献,或为傩。)孔子朝服立于阼,存室神也。(神依人也。)
《礼记外传》曰:方相氏之官,岁有三时,率领群隶,驱索疠疫之气于宫室之中,亦攘送之义也。天以一气化万物,五帝各行其德,余气留滞则伤后时,谓之不和,而灾疫兴焉。大傩者,贵贱至于邑里,皆得驱疫。命国傩者,但于国城中行之耳。(名之傩者,取群为傩傩之声。)
《周礼·夏官》曰:方相氏掌蒙熊皮,黄金四目,玄衣朱裳,执戈扬盾,帅百隶而时傩,以索室驱疫。(蒙,冒也。冒熊皮者,以惊驱疫疠之鬼,如今魌头也。时傩,四时作,方相氏以傩却区恶也。《朎》:季冬命国傩。索,搜也。)
《续汉书》曰:先腊一日大傩,谓之逐疫。其仪选中黄门子弟十二已下,百二十人为侲子,皆赤帻皂制,执大鼗。方相氏服如周制。及十二兽裳,衣毛角。中黄门行人冗从、仆射将之以逐恶鬼于禁中。设桃梗、郁垒、苇茭毕,执事者皆罢苇戟桃枝,以赐公卿、将军、特进、诸侯。
《礼纬》曰:颛顼有三子,生而亡去,为疫鬼。一居江水,是为虐鬼魅鬼;一居人宫室区隅,善惊人小儿。于是常以正岁十二月,令礼官方相氏掌熊皮,黄金四目,玄衣纁裳,执戈扬盾,帅百隶及童子而时傩,以索室而驱疫鬼,以桃弧苇矢工鼓且射之,以赤丸五谷播洒之,以除疫殃。
《后魏书》曰:高宗和平三年十二月,因岁除大傩之礼,遂耀兵武。更为制令,步兵陈于南,骑士陈于北,各击锺鼓,以为节度。其步兵所衣,青赤黄黑,别无部队楯槊矛戟,相次周回转易,以相赴就,有飞龙腾蛇之变。为函箱鱼鳞四门之阵,凡十馀法,跽起前却,莫不应节。阵毕,南北二军皆鸣鼓角,众尽大噪,各令骑将交去来挑战,步兵更进退以拒击。南败北捷,以为盛观。自后踵以为常。
《唐书》曰:旧驱傩侲子等,金吾将军并具栏笏,引入阁门。谨按大傩者,所以驱除群厉,合资威武,盛其光仪。栏笏之制,常参朝服。旧制未称,今请各依锦绣,具帑袜带仪刀部引出入。
《建康实录》曰:孙兴公尝着戏为傩,至桓宣武家。宣武觉其对不凡,推问之,乃兴公。
《宣城记》曰:吴时洪臣为庐陵太守,有清称。征还,船轻,皆载土。时岁暮除,逐人就乞,见土而去。
《庄子》曰:游岛问雄黄曰:"今逐疫出魅,击鼓呼噪,何也?"雄黄曰:"黔首多疫,黄帝氏立巫咸,使黔首沐浴斋戒,以通九窍;鸣鼓振铎,以动其心;劳形趋步,以发阴阳之气;饮酒茹葱,以通五藏。夫击鼓呼噪,逐疫出魅鬼,黔首不知,以为魅祟也。"
张衡《东京赋》曰:卒岁大傩,驱逐群厉;方相秉钺,巫觋操茢;侲子万童,丹首玄裳;桃弧棘矢,所发无臬;飞砾雨散,罡刂殚毕毙;惶火驰而星流,逐赤疫于四裔。然后凌天地,绝飞梁,囚耕父于清泠,溺女魅于神潢。
廉品《大傩赋》曰:于吉日之上戊,将大蜡于腊烝。先兹日之酉久,宿洁静以清澄。乃班有司,聚众大傩。天子坐华殿,临朱轩,凭玉几,席文旃,率百隶之侲子,群鼓噪于宫垣。
《太平御览》 宋·李昉
卷五百三十一 ◎礼仪部十
○宗庙神主
宗庙
《易·萃卦》曰:王假有庙。(假,至也。王以聚至有庙也。)
又《涣卦》曰:风行水上,涣。先王以享于帝,立庙。
《尚书逸篇》曰:呜呼,七世之庙,可以观德。(天子立七庙,有德之主则为祖宗,其庙不毁,故可观德。)
《毛诗·文王·绵》曰:乃召司空,乃召司徒。俾立室家,其绳则直。缩板以载,作庙翼翼。
又《閟宫》曰:新庙奕奕,奚斯所作。
又《清庙》曰:清庙,祀文王也。周公既成洛邑,朝诸侯,率以祀文王焉。(清庙者,祭有清明之德者之宫也。谓祭文王也。天德清明,文王象焉,故祭之而歌此诗也。庙之言貌也。死者精神不可得而见,但以生时之居,立宫室家貌为之耳。成洛邑,居摄五年时。)于穆清庙,肃雍显相。(于,叹辞也。穆,美。肃,敬。雝,和。相,助也。笺云:显,光也,见也。于乎美哉,周公之祭清庙也!其礼仪敬且和,又诸侯有光明著见之德来助祭。)
《周礼·春官上》曰:小宗伯之职,掌建国之神位,右社稷,左宗庙。
《礼记·曲礼》曰:君子将营宫室,宗庙为先,厩库为次,居室为后。
又《曲礼》曰:问国君之年,长曰能从宗庙社稷之事矣;幼曰未能从宗庙社稷之事也。
又《王制》曰:天子七庙,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;诸侯五庙,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;大夫三庙,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;士一庙,庶人祭于寝。
又《礼器》曰:礼有以多为贵者。天子七庙,诸侯五,大夫三,士一。
又《文王世子》曰:五庙之孙,祖庙未毁,虽及庶人,冠、娶必告,死必赴,不忘亲也。
又《明堂位》曰:山节,藻棁,复庙,重檐,刮楹,达乡,反坫,出尊,崇坫康珪,疏屏,天子庙饰也。(山节,刻欂栌为山也。藻棁画侏儒柱为藻文也。庙,重屋也。重檐,承壁材也。刮,摩也。乡,牖属,谓夹户窗也。每室八窗为四达。反坫,反爵之坫也。出尊,当尊南也。惟两君为好,既献,反爵于其上,礼君尊于两楹之间也。祟,高也。康读为亢龙之亢。屏谓之树,今思也,刻之为云气虫兽,如今阙上为之矣。)
又《杂记》曰:成庙则衅之,其礼:祝宗人、宰夫、雍人,皆爵弁纯衣。雍人举羊升屋,中屋南面,刲羊血流于前,乃降。门、夹室,皆用鸡。凡宗庙之器,其名者,成则衅之以豭豚。
又《祭法》曰:天下有王,分地建国,置都立邑,设庙、祧、坛、墠、而祭之,乃为亲疏多少之数。是故王立七庙,一坛一墠。曰考庙,曰王考庙,曰皇考庙,曰显考庙,曰祖考庙,皆月祭之;远庙为祧,有二祧,享尝乃止;去祧为坛,去坛为墠,坛墠有祷焉祭之,无祷乃止;去墠曰鬼。诸侯立五庙,一坛一墠。曰考庙,曰王考庙,曰皇考庙,皆月祭之;显考庙,祖考庙,享尝乃止;去祧为坛,去坛为墠,坛墠有祷焉祭之,无祷乃止;去墠为鬼。大夫立三庙二坛。曰考庙,曰王考庙,曰皇考庙,享尝乃止;显考祖考无庙,有祷焉,为坛祭之;去坛为鬼。适士二庙一坛,曰考庙,曰王考庙,享尝乃止;显考无庙,有祷焉,为坛祭之;去坛为鬼。官师一庙,曰考庙,王考无庙而祭之,去王考为鬼。庶士、庶人无庙,死曰鬼。(庙之言貌也。宗庙者,先祖之尊貌也。桃之言超也,超上意也。封上曰坛,除地曰墠。《书》曰:三坛同墠。)
又《中庸》曰:武王缵大王、王季、文王之绪,壹戎衣而有天下,身不失天下之显名。尊为天子,富有四海之内。宗庙飨之,子孙保之。
又《祭法》曰:天下有王,分地建国,置都立邑,设庙、祧、坛、墠而祭之。
《左传·桓公》曰:宋华父督已杀孔父,而杀殇公,召庄公于郑而立之,以亲郑,以郜大鼎赂公。夏四月,取郜大鼎于宋。戊申,纳于太庙,非礼也。
又《桓公》曰:清庙茅屋。(以茅饰屋,著俭也。清庙,肃然清静之称。)
又《僖上》曰:震夷伯之庙,罪之也。于是展氏有隐慝焉。
又《文公下》曰:太室之屋坏,书不恭也。
又《成公三年》曰:甲子,新宫灾,三日哭。(宣公神主新入庙,故谓之新宫。书"三日哭",善得礼,宗庙亲之,神灵所凭,居而遇灾,故哀而哭之。)
又《襄二》曰:吴子寿梦卒,临于周庙,礼也。(周庙,文王庙也。周公出文王,故鲁立其庙也。)凡诸侯之丧,异姓临于外,同姓临于庙。是故鲁为诸姬,临于周庙。
《公羊传·文公》曰:世室屋坏。世室者何?鲁公之庙也。周公称太庙,鲁公称世室,群公称宫。
《穀梁传·成公》曰:新宫灾,三日哭。新宫者,祢宫也。(祢,父也。成公之父宣公之宫也。)
《孝经》曰:宗庙致敬,不忘亲也。
又曰:为之宗庙,以鬼享之。(宗者,尊也。庙者,貌也。先祖之尊貌所居中宫何?以为人死精魂归乎天,形体不藏,存之即存,不存则亡,明先祖神死依人也。)
《孝经援神契》曰:庙所以尊祖也。
《论语·八佾》曰:子入太庙,每事问。或曰:"孰谓邹人之子知礼乎。入太庙,每事问。"子闻之曰:"是礼也。"
《家语》曰:孔子在齐,景公造焉。左右白曰:"周使至,言先王庙灾。"景公曰:"何王庙?"孔子曰:"此必厘王庙。夫厘变文武之制,而作玄黄华丽之饰,故天殃其庙焉。"有顷,左右报所灾者厘王庙。景公曰:"善哉!圣人之智过人远矣。"
又曰:孔子曰:"吾于甘棠,见宗庙之敬也甚矣。思其人,犹爱其树;尊其人,必敬其道也。"
《史记》曰:秦始皇巡陇西北地,出鸡头山,过回中,(应劭曰:回中在安定高平。孟康注曰:回中在北地。)作信宫渭南。更命信宫为极庙,象天极。庙道通骊山,作甘泉,前殿筑甬道。
又曰:高祖崩,群臣皆曰:"高祖起细拨乱,令郡国诸侯各立高祖庙,以岁时祠。及孝惠五年,思高祖之悲乐沛,以沛宫为高祖原庙。(徐曰:《光武纪》曰:"上幸丰,相高祖于原庙。"骃谓:原,再也。先既已立庙,今又拜立,故谓之原也。)
《汉书》曰:惠帝为东朝长乐宫。及间往,数跸烦民,作复道。方筑武库南。叔孙通奏事,因请间曰:"陛下何自筑复道高帝寝,衣冠月出游高庙?子孙奈何乘宗庙道上行哉?"惠帝惧曰:"急坏之。"通曰:"人主无过举。今已作,百姓皆知之。愿陛下为原庙渭北,衣冠月出游之,益广宗庙,大孝之本。"上乃诏有司立原庙。惠帝尝出游离宫,通曰:"古者有春尝果,方今樱桃熟,可献,愿陛下出。因取樱桃献宗庙。"上许之。诸果献由此兴。
又曰:文帝作顾城庙。(服虔曰:庙在长安城南。文帝作,还顾见城,故名之。应劭曰:文帝自为之。制度界狭、若顾望而成,故曰顾城。贾谊曰:目顾城之庙为天下,太宗与汉无极。或曰地名也。如淳曰:身存而为庙,若《尚书》"顾命"也。高祖庙曰原庙,文帝庙曰顾城庙,景帝庙曰德阳,武帝庙曰龙渊,昭帝庙曰徘徊,宣帝号里裎,元帝庙曰长寿,成帝庙曰成阳。)
又曰:梅福上书谏曰:"武王克殷,未下车存五帝之后。封殷于宋,绍夏于杞,明著三统,示不独有也。是以姬姓半天下。迁庙之主出于户,所谓存人自立也。
又曰:宣帝即位,尊孝武庙为世宗。所行巡狩,郡国皆立庙,告祠世宗庙。有白鹤集后庭,以立世宗庙告祠。孝昭寝,有雁五色集殿前,西河筑世宗庙,神光兴于殿旁。有鸟曰鹤,前赤后青,神光又兴于房中,如烛状。广川国世宗庙殿上有锺音,房卢大开,夜有光,殿上尽明。
又曰:王莽以宗庙未修,张邯说莽曰:"德盛者文缛。宜崇其制度,宣示海内,且令万世之后,无以复加也。"莽乃博征天下工匠、诸图画及吏民,以义入钱穀助作者,骆驿道路。坏彻城西苑中,建章、承光、包阳、大台、储元宫及平乐、当路、阳禄馆,凡十馀所,取其材瓦,以起九庙。
《帝王世纪》曰:汉景帝庙名德阳,宣帝庙名里裎,武帝庙名龙渊,文帝庙名顾成,昭帝庙名徘徊。
《东观汉记》曰:中元元年十月,甲申,使司空冯鲂告祠高祖庙,吕太后不宜配食,以薄太后配。迁吕太后于园,四时止祭。
又曰:永初六年,皇太后入宗庙,与世宗庙与皇帝交献荐,如光烈皇后故事。
又曰:建初四年八月,上以公卿所奏明德皇后在世神庙坐位驳议示东平宪王苍,苍上言:"文、武、宣、元袷食高庙,皆以后配,先帝所制,典法设张。《大雅》曰:'昭哉来御,从其祖武。'又曰:'不愆不忘,率由旧章。'明德皇后宜配孝明皇帝。"
袁山松《后汉书》曰:天子自洛阳迁都长安。初,长安遭赤眉乱,宫室焚尽,惟有高庙,遂居之。
《汉杂事》曰:光武弃天下,以再受命,复汉祚,更起庙,称世祖。孝明临崩,遗诏遵俭,无起寝庙,藏主于世祖庙,孝章不敢违。是后遵奉藏世祖庙,如孝明之礼,而园陵皆自起寝,孝明庙曰显宗,孝章曰肃宗。是后踵前,孝和为穆宗,孝安曰敬宗,孝顺曰恭宗,孝桓曰威宗。今洛阳诸陵,皆晦望二十四气伏社蜡及四时上饭,太官送用物,园令食监典省。其亲陵一所,宫人随鼓漏理被枕、具盥水、陈严具天子以正月五月供毕后,上原陵,以次周遍,公卿百官皆从。四姓小侯诸家妇,凡与先君有瓜葛者及诸侯王大夫、郡国计吏、匈奴朝者、西国侍子皆会。尚书官属西除下在先帝神坐后,大夫计吏皆当前,下占其郡国穀价、四方改异,欲先帝魂神具闻之也。遂于亲陵各赐计吏而遣之。
《魏书》曰:辛酉,有司奏造二庙,立文皇帝庙,与高祖合祭,亲尽以次毁。特立武皇帝庙,四时享祀,为魏太祖,万载不毁。
《吴录·地理志》曰:会稽有禹庙,始皇配食。王郎为太守,黜之。
王隐《晋书》曰:太康十年,太庙成,迁神主于新庙,赐王公以下至司马督子弟官,赐作庙者帛。
《帝王世纪》曰:汉景帝庙名德阳,宣帝庙名里裎,武帝庙名龙渊,文帝庙名顾成,昭帝庙名徘徊。
《汉晋阳秋》曰:武帝改营太庙,南致荆山之木,西采华山之石,铸铜柱十二,涂以黄金,镂以百物,填以丹青,缀以珠玉。
《晋书·礼志》曰:武帝太始三年,有司奏置七庙,诏宜权立一庙。群臣议:上古清庙一宫,周制七庙,舜承尧禅,受终文祖,则虞氏不改唐庙。因仍旧宫,可依有虞故事。
《宋书·礼志》曰:晋太始二年,有司奏天子七庙,宜如礼营建。帝重其役,诏宜权立一庙。于是群臣议奏,上古清庙一宫,尊远神祗。逮至周室,制为七庙,以辨宗祧。圣旨深弘,远迹上世。
《后魏书》曰:武定六年二月,将营齐献武王庙,议定室数形制。兼度支尚书崔昂等议:按《礼》,诸侯五庙,太祖亲庙四。今献武王为始封之君,便是太祖,既通在亲庙,不容立五室。且帝王亲庙,亦不过四,今宜四室,二间两头一颊室,厦头徘徊鸱尾。又按《礼图》,诸侯庙止开南门,而二王后附。《祭仪注》云,执事者列于庙东门之外。既有东门,明非一门。献武礼数既隆,备物殊等,惟据今庙宜开四门,内院南面开三门,馀及外院四面皆一门。
《齐书·礼志》曰:世宗梦太祖曰:"宋氏诸帝尝在太庙,从我求食,可别为吾祠。"上乃敕豫章王妃庾氏,四时还青溪宫旧宅处内舍堂,奉祠二帝二后,牲牢服章,用家人礼。
《晋起居注》曰:武帝太安中诏曰:往者,仍魏氏旧庙处立庙,既壅翳不显,材木弱小,至今中间有跌桡之患。今当修立,不宜在故处。太仆寺南临甬道,地形显敞,更于此营之,主者依典礼施行。
《晋书》曰:桓玄篡,问众曰:"朕其败乎?"曹靖之对曰:"神怒人怨,臣实惧焉。"玄曰:"人或可怨,神何可怒?"对曰:"移晋宗庙,飘泊无所,大楚之祭,不及于祖,此其所以怒也。"
《白虎通》曰:礼圣王所以制宗庙何?曰生死殊路,故敬鬼神而远之。所以有屋何?所以象生之居。
又曰:臣待放于郊,君不绝其禄者,以其禄三分之一与其妻长子,使得祭其宗庙。赐之环即还;赐之玦则去。
又曰:王者立宗庙何?缘生以事死,敬亡若事存,欲立宗庙而祭之,此孝子之心,所以追继养也。
《释名》曰:庙,貌也。先祖形貌所在。寝,寝也,所寝息也。
《三辅故事》曰:光武至长安,宫阙烧尽,徙都洛阳,取十二陵合为高庙,作十二室。太常卿一人,别治长安,主知齐祠事,谓之高庙。
《汉武故事》曰:宣帝立孝武庙于河东。告祠日,见一人骑马,马异于常马,持尺一札,赐将作函,文曰:"汝绩克成,赐汝金一斤。"因忽不见,札乃变为金一斤。
《蜀王本纪》曰:禹生于石纽,禹母天珠孕禹,坼副而生禹于涂山,娶妻生子名启。于今涂山有禹庙,亦为其母立庙。
《三辅黄图》曰:王莽于长安城南作九庙。
又曰:太上皇庙在长安香街南。
《墨子》曰:昔三苗大乱,天命殛之,雨血三朝,龙生于庙。
《说苑》曰:卫孙文子问王孙贾曰:"吾先君之庙小,欲更之,可乎?"对曰:"古之君子以俭为礼,今之君子以大易之。"
桓谭《新论》曰:王莽起九庙,以铜为柱,甍带金银,错镂其上。
王婴《古今通论》曰:夏曰世室,世世祭祀之也。殷曰重屋,重夏为屋四霤。周曰宗庙,尊其生存之貌,示不死之,故致之于更。
《楚辞·天问·序》曰:屈原放逐,彷徨山泽,仰天叹息。楚有先王之庙及公卿祠堂,图画天地山川神灵,琦玮谲诡,及古贤圣怪物行事。周流罢倦,休息其下,仰见图画,因书其壁,呵而问之。
《晋诸公赞》曰:王凌字彭祖,为幽州刺史。寻洛阳破,后承制建行台,以宗庙焚毁,设坛望祀七室及功臣配食。
○神主
《礼记·曲礼》曰:措之庙,立之主,曰帝。
又《檀弓下》曰:爱之斯录之也,敬之斯尽其道焉耳。重,主道也。殷主缀重焉,(缀,连也。殷人作主而连其重,悬诸庙也。)周主撤重焉。
又曰:曾子问曰:"丧有二孤,庙有二主,礼也?"孔子曰:"天无二日,国无二王。尝禘郊社,尊无二上。未知其为礼也。昔者,齐桓公亟举兵,作伪主以行。及反,藏诸祖庙。庙有二主,自桓公始。"
《礼记外传》曰:人君既葬之后,日中虞祭,即作木主以存神。(未葬以前,悬重于庭以代主也。)庙主用木者,木落归本,有始终之义。(人之生也,无不死。木生于亥又落于亥,是归本也。)天子庙主长尺二寸,诸侯一尺。四向孔穴,午达相通。(漆书谥号曰神主。)葬后孝子心目无所睹,故用以主其神也。
《公羊传·文公》曰:二年,丁丑,作僖公主。虞主用桑,练主用栗,作僖公主不时也。
《左传·庄公》曰:先君桓公命我先人,典司宗祏。(桓公,郑始受封君也。宗祏,宗庙中藏主石室。言已世为宗庙守臣。)
又《文公》曰:葬僖公,缓也作主,非礼也。凡君薨,卒哭而祔,祔而作主,特祀于主。(户柩已远,孝子思慕,故造木主立几筵焉。)丞尝禘于庙。
又《昭五》曰:使祝史徒主祏于周庙,告于先君。(祏,庙主石室。周庙,厉王庙也。)
《论语·八佾》曰:哀公问社於宰我。宰我对曰:"夏后氏以松,殷人以柏,周人以栗。"
《五经异义》曰:谨按:大夫以石为主,礼无明文。大夫、士无昭穆,不得有主。今山阳民俗,祀有石主。
又曰:《春秋左氏传》曰:徙主石于周庙。言宗庙有郊宗,石室所以藏栗主也。虞主所藏,无明文也。
又曰:今《公羊》说,卿大夫士非有土、子民之君,不得禘袷,序昭穆,故无木主。大夫束帛依神,士结茅为丛。
又曰:《论语》,哀公问社于宰我。宰我答:"夏后氏以松,夏人都河东,河东宜松也;殷人以柏,殷人都亳,宜柏也;周人以栗,周人都沣镐,沣镐宜栗也。"
《五经要义》曰:木主之状,四方,穿中央以达四方。天子长尺二寸,诸侯长尺,皆刻陲褛背也。
又曰:主者,神象也。凡虞主用桑,桑犹丧也,丧礼取其名。练主用栗,栗者,敬也,祭礼取其恭。
《五经通义》曰:诸侯会天子,则以方明为主。觐礼云:明,木也。其形四方六面,上玄下黄,东青南赤,西白北黑。方明者,上下四方,神明之象也。
谢承《后汉书》曰:赤眉盆子去长安,西入右扶风。邓禹至长安中昆明池,率诸将齐戒,择吉日入城,谒高帝庙,修礼祠祭,劳赐吏士。因收十二帝神主,以故高庙郎来辅守南庙,令行京兆尹承事桉行扫除诸园陵,为置卒吏奉守焉。遣铺奉主诣京师。
王隐《晋书》曰:李裔字宣伯,父敏,为公孙度所迫,浮海莫知所终。裔以父母不知存亡,设木主以奉之,由是发名。
《晋起居注》曰:孝武太元二十年,简文皇帝宣太后正号,神主移庙。戊寅,口诏:移神主可停前后鼓吹。
挚虞《决疑要注》曰:庙主藏于户外西墉之中。有石函,名曰宗祏。古者帝王出征,于车载迁庙之主及社主以行。秦汉魏不载主也。
《唐书》曰:祔顺宗于庙,迁中宗神主于夹室。有司以中宗为中兴之君,当百代不迁。宰臣召史官蒋武问之,武对曰:"中宗以弘道元年于高宗柩前即位,时春秋已壮矣。及母后篡夺,神器潜移。其后赖张柬之等同谋,国祚再复。此盖同于反正,恐不得号为中兴之君。凡非我失之,自我复之,谓之中兴,汉光武、晋元帝是也。自我失之,因人复之,晋孝惠、孝安是也。今中宗与惠、安二帝事同,即不可为不迁主矣。"
《白虎通》曰:祭所以尸主何?本神无方,孝子以主系心。
又曰:所以虞而立主何?孝子既葬,曰中反虞,念亲已没,棺柩已去,怅然失望,彷徨哀痛,故设桑主以虞,所以慰孝子之心,虞安其神。所以用桑者,始与神相接。三王俱以桑。
《说文》曰:祏,宗庙主也。《礼》郊宗石室。一曰大夫以石为主。从示,从石,石亦声也。
《太平御览》 宋·李昉
卷五百三十二 ◎礼仪部十一
○社稷
《尚书·禹贡》曰:海岱及淮,惟徐州厥贡,惟土五色。(王者封五色土为社稷,建诸侯则各割其方色土与之,使立社。)
又《召诰》曰:越翌日戊午,乃社于新邑,牛羊豕各一。
《尚书逸篇》曰:太稷惟松,东社惟柏,南社惟梓,西社惟栗,北社惟槐。天子社广五丈,诸侯半之。
《尚书》曰:汤既胜夏,欲迁其社,不可,作夏社。(言夏社不可迁之义。)
《周书》曰:诸侯受命于周,乃建太社于国中。其壝,东青土,南赤土,西白土,北骊土,中霤以黄土。将建诸侯,取方一面之土,苴以白茅,以土封之,故曰列土。
《毛诗·闵予·载芟》曰:春耕籍田而祈社稷也。载芟载柞,其耕泽泽。
又《闵予》曰:《良耜》秋冬报社稷也。畟畟良耜,俶载南亩。
《周礼·地官》曰:大司徒之职,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,各以其野之所宜木,遂以名其社与其野。
又《地官上》曰:小司徒掌凡建国,立其社稷。
又《地官上·封人》曰:封人设王之社壝,为畿封而树之。
又《春官上·大宗伯》曰:以血祭祭社稷。(郑玄注曰:阴祀曰血,贵气臭。)
又《春官上·小宗伯》曰: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,右社稷。
又《春官下·丧祝》曰:丧祝掌胜国邑社稷之祝号,以祭祀祷祠焉。(马融曰:所计国所封邑,犹立其社稷。)士师若祭胜国之社稷,则为之尸。
又《冬官》曰:匠人营国,左祖右社,面朝后市。(五宫所居也。祖,宗庙。面犹向也。王宫当中。)
《礼记·月令》:仲春择元日,命人社。(为祀社稷也。春事兴,故祭之,祈农祥。元日谓近春分前后戊日。元,吉也。)仲秋择元日,命人社。(赛秋成也。元日谓近秋分前后戊日。)
又《曲礼》曰:问国君之年,长曰能从宗庙社稷之事,幼曰未能从宗庙社稷之事。
又《檀弓》曰:卫献公出奔,反于卫。及郊,将班邑于从者而后入。柳庄曰:"如皆守社稷,则孰执羁靮而从;如皆从,则孰守社稷。"
又《郊特牲》曰:社祭而主阴气也。君南向于北墉下,答阴之义也。(墙谓墉,北墉,社内。)日用甲,用日之始也。天子太社,必受霜露风雨,以达天地气也。是故丧国之社屋之,不受天阳也。薄社北牖,使阴明也。(绝其阳,通其阴而已。薄社,殷之社,殷始都薄。)社所以神,地之道也。地载万物,天垂象;取财于地,取法于天,是以尊天而亲地也。故教民美报焉。家主中霤而国主社,示木也。(中霤亦土神也。)惟为社事单出里,惟为社田国人毕作。惟社,丘乘共粢盛,所以报本反始也。
又《祭法》曰:王为群姓立社曰太社,王自立社曰王社;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,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;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。(群,众也。大夫以下,至庶人也。大夫不得特立社,与氏族居,百家以上则共立一社。)
又《祭义》曰:建国之神位,右社稷而左宗庙。(周尚左也。)
《礼记外传》曰:社者,五土之神也;稷者,百穀之神也。(一云稷是原隰之神,原隰宜种百谷。)天子为天下之人立社,曰太社,坛方五丈。诸侯为境内之民立社,曰国社。(语裥王社侯社者,天子诸侯别自立社,私有祷求。)地之势有礼,生物各随所宜。九州之人各居其土,食有利者,各报祭之。(是谓神地之道者。)籍田之后则告,(为将耕也。)五穀既登,又报功也。国以民为本,人以食为天,故建国君民,先命立社。地广穀多,不可遍祭,故于国城之内立坛祭之,亲之也。日用甲,尊之也。(天有十日,甲为首也。周公卜洛,建王都,戊申,社于新邑,自此皆用戊日。)惟天子祭天地,诸侯祭社稷而已。
又曰:社树各以其土所宜之木,(河东宜松,周地宜栗。)社主用石。(石,土中竖者。)天子亲征,则载社主行。有罪者,诛之于车前。
《左传·僖公》曰: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,欲以属东夷。(此水有妖神,东夷皆社祠之。)司马子鱼曰:"古者六畜不相为用,小事不用大牲,而况敢用人乎!祭祀以为人也;民,神之主也;用人,其谁飨之?"
又《襄四》曰:君民者,岂以陵民,社稷是主。臣君者,岂为其口实,社稷是养。故君为社稷死,则死之;为社稷亡,则亡之。
又《昭二十九》曰:魏宪子问于蔡墨曰:"社稷五祀,谁氏之五官也?"对曰:"少皋氏有四叔,(贾逵注曰:少皋,黄帝之后,金天氏也。四叔,四子皆叔。)曰重、曰该、曰修、曰熙。实能金、木、水,(能顺其成性也。)使重为勾芒,该为蓐收,修及熙为玄冥,此其三祀也。颛顼氏有子曰黎,为祝融,(黎,水土官。黎当高辛氏之世,故《外传》曰:黎为高辛氏火正也。)共工氏有子曰勾龙,为后土,(共工,太皋之后,炎帝之前霸九州者也。其嫡子佐颛顼,能平水土。)此其二祀也。后土为社,稷、田政也,(掌田之官长后稷也。)有烈山氏之子曰柱,为稷。(烈山,炎帝之世烈山氏也。)自夏以上祀之。周弃亦为稷,(周弃,周祖后稷弃也。为唐虞夏后稷也。)自商以来祀之。"(商,殷也。柱之功至汤浸,祀周弃以为稷也。)
又《定上》曰:且夫祝,社稷之常隶也。(贱臣。)社稷不动,祝不出境,官之制也。(社稷动谓国迁。)
《公羊传·隐公》曰:宋宣公谓缪公曰:"以吾爱与夷,则不若爱汝;以为社稷宗庙主,则与夷不若汝,盍终为君矣?"
又《庄公》曰:日有蚀之,鼓、用牲于社,求于阴之道也。以朱丝萦社,或曰胁之,或曰为闇,恐犯,故萦也。
又《僖公》曰:邾娄人执鄫子用之社,盖叩其鼻,以血社稷也。
又《哀公》曰:亳社灾。亳社者何?亡国之社。(亳社者,先世亡国,在鲁境。)社者封也,(为封土祀社也。)其言灾何?亡国之社,掩其上而柴其下。(故火得烧之。)
《春秋潜潭巴》曰:里社鸣,此里有圣人生,其呴,百姓归之。(宋均注曰:鸣则教令行,若汤放桀也。呴,呜之怒者也。)
《论语·八佾》曰:哀公问社于宰我,宰我对曰:"夏后氏以松,殷人以柏,周人以栗,曰使民战栗。"(孔安国注曰:凡建邦立社,各以其土所宜之木。宰我不本其意,妄为之说,因周栗便云使民战栗也。)
《孝经说》曰:社,土地之主也。地广不可尽敬,故封土为社以报功。稷,五穀之长也。穀众不可遍祀,故立稷神祭之。
《五经通义》曰:王社藉田,中为千亩报功也。文家右社稷,左宗庙何?文家握地而王,地道长,右得事宗庙,以有社稷,故右之也。质家左社稷,右宗庙,社皆有坛者,饰也。有木者,土当生万物,莫善于木。
《五经异义》曰:今民谓社神为公,社位上公,非地祗也。
《汉书·郊祀志》曰:高祖时,天下已定,诏御史令于丰治枌榆社,常春以羊彘祠之也。
又《郊祀志》曰:稷者百穀之主,所以奉宗庙,供粢盛,人所食以生活也。王者莫不尊重亲祭,自为之主,礼如宗庙。《礼记》曰:惟祭宗庙社稷,为越紼而行事。圣汉兴,礼仪稍定,已有官社,未立官稷。(臣瓒按,《高纪》除秦社稷,立汉社,礼所谓大社也。时人立官社,配以夏禹,所谓王社也。见《汉纪》。今未立官稷,至此始立之也。)遂于官社后立官稷,以夏禹配食官社,后稷配食官稷。稷种穀树。
又曰:陈平既娶张氏女,资用益饶,游道日广。里中社,平为宰,分肉甚均,里父老曰:"陈孺子能为宰乎?"曰:"使平得宰天下,天下亦如此肉也。"
又曰:栾布,吴军时以功封为鄃侯,复为燕相。齐燕之间皆为立社,号曰栾公社。
《续汉书》曰:每月朔旦,太史上其月历,有司侍郎尚书见读其令,奉行其正朔。前后各二日,皆牵羊酒至于社下,以祭日变,割羊以祠社,用救日变。执事者,冠长冠,衣皂单衣,绛领袖,绿中衣,绛纟末末裤以行礼,如故事。
又曰:建武二年,立太社稷于洛阳,在宗庙之左,社稷之右,皆方坛。无屋,有墙门而已。二月八月及腊,一岁三祠,皆置社稷。太守令长侍祠,牲用羊豕,惟州所治,有社无稷。古者师行有载社主,不载稷也。
《晋书·礼志》曰:前汉但置官社而无官稷,王莽置官稷。故汉至魏,但太社有稷,故常二社一稷。
《后魏书》曰:天平四年四月,七帝神主既迁于太庙太社,石主将迁于社宫。礼官云,应用币。中书侍郎裴伯茂时为祝文,伯茂据故事太和中迁社,高祖用特不用币,遂以奏闻。于时议者或引《大戴礼》迁庙用币,令迁社宜不殊。伯茂据《尚书·召诰》应用牲,诏遂从之。
《宋书·礼志》曰:晋元帝建武元年,又依洛京立二社一稷,其太社之祝曰:"地德普施,惠存无疆。乃建太社,保佑万邦。悠悠四海,咸赖嘉祥。"其社之祝曰:"坤德厚载,王畿是保。乃建帝社,以神地道。明祀惟辰,景福来造。"礼,左宗庙,右社稷,历代遵之。故洛京社稷在庙之右,而江左又然也。
又曰:祠太社,帝大稷,常以岁二月、八月二社日祠之。
《唐书》曰:天宝中,升社稷五星为大祀。诏曰:"祭之为典,以陈至敬。名或不正,是相夺伦,况社稷孚佑,百代蒙其福;日月照临,五星叶其纪。兆庶允殖,下土式瞻。既超言象之外,须极尊严之礼,列为中祀,颇紊大猷。自今已后,社稷及日月五星并升为大祀,仍以四时致祭。"
《六典》曰:仲春上戊,祭太社,以后土氏配焉;祭太稷,以后稷氏配焉。
《家语》曰:孔子曰:"古之平水土及播植百穀者众矣。然惟勾龙兼食于社,而弃为稷易代奉之,无敢益者,明不可与等也。"
《庄子》曰:<山畏>垒之民相与言曰:"庾桑之始来,吾酒然异之。今吾日计之而不足,岁计之而有馀,庶几其圣人乎?子胡不尸而祝之,社而稷之也?"
又曰:匠石之齐,至于曲辕,见栎社树,其大蔽千牛,絜(絜者匝也。)百围;其高山临千仞,而后有枝;其可以为舟者,旁十数。观者如市。
《淮南子》曰:夫穷乡之社,扣瓮拊瓶,相和而歌,自以为乐也。尝试为之击建鼓,撞巨锺,乃知夫瓮瓶之足羞也。
又曰:禹劳力天下,死而为社;(劳于谓治水功,死讬祀于后土之中。)周弃作穑,死而为稷;(种曰稼,敛曰穑,死记于祀,稷官之神。)子房之智,陈平之无忤,绛侯勃之果,霍将军之勇,终之以礼乐,则可谓社稷之臣矣。
《太公金匮》曰:武王问太公曰:"天下精神甚众,恐后复有试余者也。何以待之?"师尚父曰:"请树槐于王门内,王路之石,起国社,筑垣墙,祭以酒脯,食以牺牲,尊之曰社。客有非常,先与之语;客有益者入,无益者距。岁告以水旱与其风雨泽流,悉行除民所苦。"
《白虎通》曰:王者所有社稷何?为天下求福报功。人非土不立,非穀不食。土地广博,不可遍敬;五祀众多,不可一一而祭,故封土立社,(祀而示之。)尊五穀之长,立稷而祀之。稷者,得阴阳和气而为用又多,故为长,岁再祭之。
又曰:祭社稷有乐乎?《礼记》曰:金石之乐,用之于宗庙社稷。
又曰:王者诸侯必有戒社何?示存亡也。明为善者得之,为恶者失之。
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亡国之社,奄其上,柴其下。
《郊特牲》记曰:丧国之社屋之,示与天地绝也。
蔡邕《独断》云:天子太社,五色土为坛。皇子封为王者,授之太社之土,以所封之方色,籍以白茅,归国以立社,故为之茅社也。
《陈留风俗传》曰:东昏县者卫地,故阳武之户牖乡也,汉相陈平家焉。少为社下宰,令民祀其社。
《邴原别传》曰:原,避地辽东,以虎为患,自原之落,独无虎患。尝行而得遗钱,拾以系树枝,比钱不见取,系钱者逾多。原问其故,答者谓之社树。原恶其由已而成妄犯,乃辩之。于是里中遂敛其钱以为社供。里老为之诵曰:"邴君行仁,落邑无虎;邴君行廉,路树成社。"
《列异传》曰:大司马河内陵蕤字圣卿,少时病虐,逃社中。有人呼"社邸!社邸!"圣卿应曰:"诺。"起,至户中,人曰:"取此书去。"得素书一卷《谴劾百鬼法》,所劾辄效。
《搜神记》曰:中兴初,有应妪者生四子而寡。见神光照社,试探之,得黄金。自是诸子官学,并有才名。至玚七世显。
刘桢《京口记》曰:虎社中,村老故相传云:昔有虎于社中产,因以为名。
《荆州记》曰:叶县东百步有县故城,西南四里名伍佰村,有白榆连李树,异幹合条,高四丈馀。士民奉以为社。
《世说》曰:阮宣子伐树,人有止之宣子,曰:"若树而为社,伐树则社移。社而为树,伐树则社亡矣。"
习凿齿《逸民高士传》曰:董威辇不知何许人,忽见于洛阳白社中。
戴延之《西征记》曰:洛阳建春门外道北有白社,董威辇所住也。去门二里,有牛马市,嵇公临刑处也。
《博物志》曰:子路与子贡过社,社树有鸟。子路搏鸟,社神牵子路,子贡说之,乃止。
又曰:周之正月受社牲之首,以出种子。帝藉蚕,又受社雍及祭,以沐蚕种。上辛乃射黑牲于帝郊,以祈来年之丰。二月,司空开冰,射桃弧,棘矢五发,以御其灾。
《述异记》曰:庾邈与女子郭凝通,诣社,约不二心,俱不婚娉。经二年,凝忽暴亡。邈出见凝,云:"前北村还,遇强梁,抽刀见逼,惧死,从之,不能守节。为社神所责,心痛而绝。"人鬼异路。因下泣矜之也。
蔡邕《陈留东昏库上里社碑》曰:惟斯库上里,古阳武之户牖乡也。秦时有池子华为丞相。汉兴,陈平由此社宰,遂相高祖,克定天下,为右丞相。孝平之世,虞延为太尉。延熹中,平曾孙放为尚书令。以宰相继踵,咸出斯里,虽有积德修身之政,亦斯社所相,乃树碑颂云。
魏公《九锡文》曰:锡君玄土,苴以白茅,爰契尔龟,用建冢社。注言:亦如天子社稷也。
曹植《赞社文》曰:余前封鄄城侯,转雍丘,皆遇荒土。宅宇初造,以府库尚丰,志在缮宫室,务园圃而已,农桑一所所营。经离十载,块然守空,饥寒备尝。圣朝愍之,故封此县。田则一州之膏腴,桑则天下之甲第,故封此桑,以为田社,乃作颂云。
应璩《与阴夏书》曰:从田来,见南野之中有徒步之士。怪而问之,乃知郎君顷有微痾,告祠社神,将以祈福。闻之怅然以增叹息,灵社高树,能有灵应哉?
张华《朽社赋》曰:高柏桥南大道旁,有古社槐树,盖数百年木也。余少居近之,后去。行路过之,则已朽株。意有缅然,聊为之言衰盛之理。
殷仲堪《合社文》曰:夫社之为祀远哉,故大夫以成群斯祷。里社之兴,由来尚矣。自丧乱流迁,旧俗隳废。今二三宗亲,思桑梓之遗风,遵先圣之明诰,洁齐牲牢。庶乎自佑以来,一日之泽。然三人之行,必有其师,故复选中正,立三老者。惟公理以御众,稽旧章以作宪。
卞敬宗《栎社序赞》曰:余门前有一社树,盘根疏柯,似非近世所植。抗秀路左,流阴庭宇。庄周喻道于商丘之木,匠石辨才于曲辕之栎。由斯而观,固可以悟微矣。
王廙《春可乐》曰:吉辰兮上戊,明灵兮惟社。百室兮必集,祈祭兮树下。濯卯兮菹韭,啮蒜兮擗鲊。缥醪兮浮蚁,交觞兮并坐。乞和兮体适,心怡兮志可。
何承天《社颂》曰:社实阴祗,稷惟谷元。率育方类,协赞乾坤。
○先农
《礼记·月令》曰:孟春,乃择元辰,天子亲载耒耜,置之车右,率公卿诸侯大夫躬耕籍田。(辰,亥也。谓郊后吉亥,享先农于东郊。先农,神农也。)
《续汉书·祭祀志》曰:光武即位于鄗,为坛,营于鄗,之阳。营神五星及中宫星、雷公、先农、风伯、雨师、四海、四渎、名山、大川之属。
《汉旧仪》曰:春始东耕于籍田,官祠先农。先农即神农炎帝矣。祠以一牢,百官皆从。大赐三辅二百里,孝悌、力田、三老布帛。
《汉名臣奏》曰:黄琼上言:先王制典籍田,有曰司徒咸戒,司空除坛。先时五日,有协风至,即斋宫、飨燕、载耒,诚重之也。先农之礼,所宜躬亲以迎春和,以致时风。
沈约《宋书·祭祀志》曰:元嘉二十一年,帝亲耕,乃立先农坛于籍田,高四丈,为四出,陛广五尺,外加埒,方十丈。车驾未到,司空、大司农率太祝及众执事质明,以一太牢祀祭,祭器用社稷器。祠毕,颁馀胙于奉祠者。旧典,先农又都列於郊祭。
○灵星
《周书·作洛》曰:设兆于南郊,以祀上帝,配以后稷农星,先王皆与食。
《毛诗·闵子》曰:丝衣绎宾,尸也。高子曰:"灵星之尸也。"(绎,又祭也。天子诸侯曰绎,以祭之明日,卿大夫曰宾尸,与祭同。周曰绎,商曰彤也。)
《汉书·郊祀志》曰:高祖时,或言周兴而邑立后稷之祠,至今血食天下。於是制诏御史,其令天下立灵星祠,(张晏曰:龙星左角曰天田,则农祥也。辰见而祭之。)常岁时祀以牢。
《三辅旧事》曰:汉灵星祠在长安城东十里。
《淮南子》曰:君人之道,其犹灵星之尸,俨然嘿端而受福也。
《嵩高山记》曰:汉孝武游登五岳,尊事灵星。遂移祠置岳南脚上,筑作殿坛。周回立瓦屋,行种松柏,前五百步临大道,立两石阙,极高大。
《太平御览》 宋·李昉
卷五百三十三 ◎礼仪部十二
○明堂
《尚书帝命验》曰:帝者承天立府以尊天重象,(象,五精之神也。天有五帝,集居太微,降精以生圣人,故帝者承天立五帝之府,是为天府。)赤曰文祖,(赤帝熛怒之府名文祖。火精,光明文章之祖,故谓之文。周曰明堂。)黄曰神斗,(黄帝含枢纽之府而名曰神斗。斗,主也。土精澄静四行之主,故谓之神主。周曰太室。)白曰显记,(白帝白招矩之府曰显记法也。金精断割万物成,故记之,显记。周曰总章。)黑曰玄矩,(黑帝汁光纪之府名曰玄矩。矩,法也。水精玄昧,能权轻重,故谓玄矩。周曰玄堂。)苍曰灵府。(苍帝威灵仰之府,名灵府。周曰青阳。)
《周书·明堂》曰:明堂方百一十二尺,高四尺,阶广六尺三寸。室居中方百尺,室中方六十尺。东应门,南库门,西皋门,北雉门。东方曰青阳,南方曰明堂,西方曰总章,北方曰玄堂,中央曰太庙。以左为左个,右为右个也。
又《程寤》曰:文王在翟,太姒梦见商之庭产棘,小子发取周棫庭之梓树於阙间,化为松柏棫柞,惊以告文王。文王曰召发于明堂,拜,告梦,受商之大命。
《毛诗·清庙·我将》曰:《我将》,祀文王於明堂也。
《周礼·冬官下·匠人》曰:夏后氏世室,堂修二七,广四修一。殷人重屋,堂修七寻,堂崇三尺。周人明堂,度九尺之筵,东西九筵,南北七筵,堂崇一筵。(世室者,宗庙也。修,南北之深也。夏度以步,令堂修十四步,其广益以四分修之一,则广十七步半也。重室者,王室正堂若大寝者,周则其广九寻七丈三尺也。)
《大戴礼·威德》曰:凡人民疾、六畜疾、五穀灾者,生於天道不顺;天道不顺,生於明堂不饬;故有天灾,则饬明堂。
又《威德》曰:明堂者,古有之。凡九室,一室而有四户八牖,三十六户,七十二牖。以芧盖屋,上圆下方。明堂者,所以明诸侯尊卑也。外水名曰辟雍,列南蛮、东夷、北狄、西戎。
《礼记·明堂位》曰:昔者周公朝诸侯于明堂之位,(周公摄王位,以明堂之礼仪朝诸侯也。不於宗庙,避王也。)天子负斧扆,南向而立。(天子,周公也。负之言背也。斧扆为斧文屏风於户牖之间,周公於前立焉。)三公,中阶之前,北面东上。诸侯之位,阼阶之东,西面北上。诸伯之国,西阶之西,东面北上。诸子之国,门东,北面东上。诸男之国,门西,北面东上。九夷之国,东门之外,西面北上。八蛮之国,南门之外,北面东上。六戎之国,西门之外,东面南上。五狄之国,北门之外,南面东上。九采之国,应门之外,北面东上。四塞,世告至。此周公明堂之位也。(朝之礼不于此,周公权用之。)
又《明堂位》曰:明堂也者,明诸侯之尊卑也。(朝於此,所以正仪辨等也。)昔殷纣乱天下,脯鬼侯以飨诸侯,(以人肉为荐羞,恶之甚也。)是以周公相武王以伐纣。武王崩,成王幼弱,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。六年,朝诸侯於明堂,制礼作乐,颁度量,而天下大服。
又《祭义》曰:祀乎明堂,所以教诸侯之孝也。
《礼记明堂阴阳录》曰:明堂阴阳,王者之所以应天也。明堂之制,周旋以水,水行左旋以象天。内有太室,象紫宫。南出明堂,象太微。西出总章,象五潢。北出玄堂,象营室。东出青阳,象天市。上帝四时各治其宫。王者承天统物,亦於其方以听国事。
《礼含文嘉》曰:明堂,所以通神灵、感天地、正四时。(明堂者,八窗四达。窗通八卦之气。布政之宫,在国之阳,面三室,四面十二,法十二月也。天子以孟春之月幸於南郊,总受十二月之政,远藏於祖庙,月取一政,班於明堂也。诸侯以孟春之月朝於天子,受十二月之政,藏於祖庙,月取一政行之。闰月无常处,则閤门而居之。)
《礼记外传》曰:明堂,古者天子布政之宫,在国南十里之内、七里之外,黄帝享百神於明廷是也。(南方阳明之地,因为明堂,路寝宫室之制同。)唐虞为五府,(府者聚也,合五帝之神祭之。)夏谓太庙为世室,(世室,不毁之义。)殷人谓路寝为重屋,周人谓五府为明堂。(形制同,故手。)夏后氏一堂之上为五室,(木室东北,火室东南,金室西南,水室西北,王室中央。)南面三阶。(三面两阶,则九阶矣。)五室者,象地载五行也。五行生於四时,故每室四达,(达,向也。四户相对。)一室八窗。(夹户之窗象八节。)周人有圆屋。九月,大享五帝於明堂。(即祖庙。)心为天子明堂。(东方之宿大火谓之辰,即心星也。)或以明堂独以一室耳。
《孝经授神契》曰:明堂之制,东西九筵,筵长九尺也。明堂东西八十一尺,南北六十三尺,故谓之太室。
又曰:周之明堂,在国之阳三里之外、七里之内,在辰巳者也。
《春秋合成图》曰:明堂在辰巳者,言在水火之际。辰,木也;巳,火也。木生数三,火成数七,故在三里之外、七里之内。
《汉书·郊祀志》曰:天子封太山。太山东北趾,古时有明堂处,处险不敞。上欲治明堂,奉高旁,未晓其制度。济南人公玉带上黄帝时明堂图。明堂中有一殿,四面无壁,以茅盖,通水,水圜宫垣,为复道,上有楼,从西南入,名曰昆仑天。天子从之。
又曰:元始五年春正月,祫祭明堂,诸侯王列侯宗室子九百馀人助祭。毕,皆益户赐爵及金帛,增秩补吏各有差。
《后汉书》曰:永平二年春正月辛未,宗祀光武於明堂。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佩絇屦以行事。
《续汉书·祭祀志》曰:明帝即位,祀五帝於明堂。光武帝配,五帝坐位堂上,各处其方,黄帝在未,皆如南郊之位。光武帝位在青帝之南少退,西面牲犊各一,奏乐如南郊。
又《礼仪志》曰:明堂、五郊、宗庙、太社稷、六宗夕牲,皆以昼漏未尽十四刻初纳,夜漏未尽七刻五刻初纳,进熟献,送神,还,有司告事毕。六宗燔燎,火大燃,有司告事毕。
蔡邕《礼乐志》曰:汉承秦灭学,庶事草创,明堂、辟雍,阙而未举。武帝封禅,始立明堂於太山,犹不於京师。元始中,王莽辅政,庶绩复古,乃起明堂、辟雍。
《宋书·礼志》曰:晋元帝绍命中兴,依汉氏故事,宜享宗明堂祀之礼。江左不立明堂,故阙焉。
《齐书·礼志》曰:案《礼》及《孝经援神契》并云:明堂有五室,天子每月听朔布教,祭五帝之神,配以有功德之君。
《大戴礼》曰:明堂者,所以明诸侯尊卑也。
许慎《五经异义》曰:布政之宫,故称明堂。明堂,盛貌也。
《周官·匠人》职称:明堂有五宫。郑玄云:周人明堂五室,帝一室也。
《齐书·礼志》曰:永明二年,祠部郎蔡履议:"郊与明堂,本宜异日。汉东京《礼仪志》'南郊礼毕,次北郊、明堂、高庙、世祖庙,谓之五供。蔡邕所据亦然。近世存省,故郊堂共日,来年郊祭,宜有定准。'"太学博士王祐议:"来年正月上辛,宜祭南郊;次辛,有事明堂;后辛,飨祀北郊。"
《隋书·礼仪志》曰:明堂在国之阳。梁初,依宋齐,其祀之法,犹依齐制。礼有不通者,武帝更与学者议之。先是,帝欲有改作,乃下制书,而与群臣切磋其义。制曰:"明堂准《大戴礼》九室八牖,三十六户,以茅盖屋,上圆下方。"郑玄据《援神契》亦云:"上圆下方。"又云:"八窗四达。"明堂之义,本是祭五帝神,九室之数,未见其理。若五堂而言,虽当五帝之数,向南则背汁光纪,向北则背赤熛怒,东向西向亦如此,於事殊未可安。
又《礼仪志》曰:明堂,后齐采《周官·考工记》为五室。周采汉《三辅黄图》为九室,各存其制,而竟不立。
又《礼仪志》曰:隋将作大匠宇文恺依《月令》文,造明堂木样,重檐复庙,五房四达,丈尺规矩,皆有准凭,以献。高祖异之,命有司於郭内安业里为规兆。方欲崇建,又命详定,诸儒争论,莫之能决。牛弘等又条经史正之重奏。时议既多,久而不定,又议罢之。及大业中,恺又造《明堂议》及样奏之。炀帝下其议,但令於霍山采木。而建都兴役,其制遂寝。终隋代,祀五方上帝於明堂,恒以季秋,在雩坛上而祀,其用币,各於其方。
《唐书》曰:永徽中诏曰:"朕闻合宫、灵府,创鸿规於上代;太室、总章,标茂范於中叶。虽复质文殊制,奢俭异时,然其立天中,作人极,布政施教,归之一揆。朕嗣膺下武,丕承上烈,思所以答眷上灵,事遵孝养,而法宫旷礼,明堂寝构,永言大礼,朕甚惧焉。宜令所司与礼官、学士等考核故事,详议得失。"於是太常博士柳宣依郑玄义,以为明堂之制,当为五室。内直丞孔志约据《大戴礼》及卢植、蔡邕等议,以为九室。秘书郎薛文思等各造明堂图。
又曰:永徽中,令礼官、学士详议明堂制度,久之不定。上乃内出九室样,更令损益。群儒纷竞,各执异议。于志宁等请为九室,太常博士唐畛等请为五室。上令所司於观德殿依两议张设,亲与公卿观之。上曰:"明堂之礼,自古有之。议者不同,未果营建。今设两议,公等以何者为宜?"阎立德对曰:"两议不同,俱有典故。九室似闇,五室似明,取舍之宜,断在圣虑。"上亦以五室为便。议又不定,由是止。
又曰:垂拱二年,毁乾元殿,就其地创造明堂,凡高二百九十四尺,东西南北各广三百尺。凡有三层:下层象四时,各随方色;中层法十二辰,圆盖,盖上盘九龙捧之;上层法二十四气,亦图盖亭,亭中有巨木十围,上下通贯,刻木为瓦,纻漆之。明堂之下施铁渠,以为辟雍之象,号为万象神宫。
又曰:证圣元年正月,明堂后佛堂火,延烧明堂。三年,又令重造如明堂,高广如旧制,上施宝凤,号为通天宫也。
又曰:永昌元年正月,天后亲享明堂。戊午,布政於明堂,颁九条以记於百官。已未,神皇御明堂,飨群臣,赐缣练有差。自明堂成后,纵神都妇人及诸州老人入观,兼赐酒食,至是日始止。
又曰:开元中,敕云州置魏孝文帝祠堂一所,有司以时享祭。是州有魏故明堂遗迹,乃置庙於其迹焉。
《家语·观周》:孔子观乎明堂,睹乎四门之墉,有尧舜桀纣之象,而各有善恶之状、兴废之诫焉。语裥周公相成王,抱之而负斧扆,南面朝诸侯之图焉。
《晏子春秋》曰:明堂之制,土事不文,木事不镂,示民知节也。
《尸子》曰:黄帝合宫,有虞氏曰总章,殷人曰阳馆,周人曰明堂,此皆所以名休其善也。
《淮南子》曰:自古者明堂之制,(明堂,太庙正室。)下之润湿,弗能及也;上之雾霜,弗能入也;四方之风,弗能袭也。
颍容《春秋释例》曰:周公朝诸侯于明堂。太庙与明堂一体也。春秋人君将出,告於宗庙,反,行策勋、献俘於庙。
《礼论》曰:或以为明堂者,文王庙。周时德泽和洽,蒿茂大,以为宫柱,名曰蒿宫。
《三辅黄图》曰:孝武帝议立明堂於长安城南。许令裒等议曰按《五经》。
《礼传记》曰:圣人之教,制作之象,所以法则天地,比类阴阳。以之宫室,本之太古,以昭令德。茅屋采椽,土阶素舆,越席皮弁,盖兴於黄帝尧舜之代,是以三代修之也。
《黄图》曰:明堂者,明天道之堂也。
蔡邕《礼乐志》曰:孝武帝封禅岱宗,立明堂於泰山汶上也。
许慎《五经异义》曰:明堂在国之阳,三里之外,七里之内,巳地就阳位也。
《释名》曰:明堂,犹堂堂、高显貌也。
《三礼图》曰:明堂者,布政之宫。周制五室:东为木室,南为火室,西为金室,北为水室,土室在中。秦为九室,十二阶,各有所居。
赵晔《吴越春秋》曰:越王召范蠡问曰:"孤窃自志,欲以今日一登上明堂,布恩致令,以抚百姓。"
袁子《正论》曰:明堂、宗庙、太学,礼之大物也。事义不同而论者合以为一,失之远矣。
李尤《明堂铭》曰:布政之宫,上圆下方。体则天地,在国之阳。窗闼四设,流水洋洋。顺节行仪,各居其房。春恤幼孤,夏进贤良,秋厉威武,冬谨关梁。
桓谭《新论》曰:王者造明堂、辟雍,所以承天化也。
班固《东都赋·明堂诗》曰:於昭明堂,明堂孔阳。圣皇宗祀,穆穆皇皇。上帝宴飨,五位时序。谁其配之?世祖光武。
晋纪赡《答秀才策》曰:周制明堂,所以宗其祖以配上帝,其正中皆太庙,以顺天时、施令法也。
《太平御览》 宋·李昉